張偉一番話,直接讓公訴人啞口無言。
他說的確實沒毛病。
在田埂上撒摻了農藥的玉米粒..........
給農作物打農藥..........
這兩種行為本身就是非常相似的。
你要是說前者是投毒,那後者不也成了投毒了?
公訴人今天要是敢說這話,明天就得被無數農民戳著脊梁骨問候他十八輩祖宗。
農民種了一輩子地,莫名其妙就涉嫌投毒,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嗎?
張偉接著又道:“我方當事人的行為,並沒有主觀的犯罪故意,也不是為了報複被害人而故意毒殺他的羊。”
“隻是想保護自己的莊稼不受侵害!”
“我方當事人是貧困戶,是五保戶,是孤寡老人,他一個人生活,無依無靠,沒有收入來源,如果這幾畝田的莊稼被毀壞了,可能生存都成問題。”
“他隻是想活著他有什麼錯?”
張偉擲地有聲。
公訴人皺眉道:“保護自己的莊稼沒錯,但方式方法是否有待商榷?直接投放農藥這種行為,是否過於偏激了!有很多種維權自保的方法,可被告人偏偏選擇了危險性最大的一種!”
張偉道:“是我方當事人想投放農藥嗎?他是沒辦法,沒選擇!”
“我們先看看雙方的情況。”
“我方當事人,年過古稀,身邊沒有親人,在村子裡無依無靠。”
“而被害人呢,正直壯年,性格乖張強勢,他曾多次因為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小偷小摸而被白雲鄉派出所拘留,其品性可見一斑,這些都是有記錄可查的。”
“雙方本就存在明顯的強弱差距。”
張偉站在那裡,吐字清晰,條理清楚。
“被害人在上莊村裡可以說作威作福,橫行霸道,不少村民都曾受過他的欺負。”
“我方當事人也是其中之一。”
“平時受點委屈,我方當事人也就忍了,不想惹麻煩,也惹不起。”
“看事關生存,沒辦法退讓。”
“我方當事人發現自己的莊稼被被害人的羊啃食後,曾多次找他協商,希望他能稍微約束自己的羊,”
“但被害人根本不聽,依然我行我素。”
“我方當事人也曾找村委會幫忙協調,但村委會拿這種滾刀肉也沒什麼好辦法。”
張偉歎了口氣。
“我方當事人還能怎麼辦?勸說無果,協商沒用。”
“他的財產受到嚴重損害,他的尊嚴也被人無情踐踏,一個年邁的孤寡老人,他該怎麼辦?他又能怎麼辦?”
“隻好買農藥。”
張偉越說越激動。
聲音在審判庭內回響。
“但我方當事人買農藥也並非是為了毒殺羊,或者報複被害人,他隻是單純想保護自己的一畝三分地。”
“我方當事人把農藥撒在田埂上,就是為了讓被害人稍微約束著點他的羊,不要讓羊再隨意進入田地裡啃食莊稼。”
“並且擔心誤傷,還特意立了牌子進行提醒。”
“但被害人不相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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