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的殺手鐧,就是程怡然的寵物狗身患狂犬病的情況。

他直接將寵物醫院的檔案和監控視頻作為證據當庭展示。

“證據顯示,被告人的寵物狗患有狂犬病,並且對於這一情況,被告是知道的,並且這一信息是在案發之前就已經獲取。”

“但被告人拒絕處理寵物狗,也沒有采取任何非防護措施。”

“甚至還是像往常一樣遛狗。”

“案發當日,被告人的寵物狗落水,她謊稱有人落水從而騙我方當事人下水救援,在救援過程中,那條狗企圖咬我方當事人,幸好未成功。”

“如果被咬,因此感染上狂犬病,我方當事人的生命會受到嚴重威脅!”

張三目光一凝。

“狗是動物,是畜生,本身就存在著很多不確定因素,所以《動物防疫法》才會明確規定攜帶犬隻出門要係狗繩。”

“更何況這條狗還患有狂犬病!”

“我就想問一句,帶著患有狂犬病的狗出門,還誘騙我方當事人救狗,這存的是什麼心思?”

是啊。

你存的什麼心思?

狗都特麼患上狂犬病了,你還帶它出門,還不牽繩,掉河裡之後還騙人下去救援......

這不擺明了要人死麼?

羅浩臉色愈發難看了。

一句“自甘風險”讓他徹底落入下風,現在張三又拿出“狂犬病”來作證,讓本就不樂觀的局勢,愈發雪上加霜了。

但羅浩也不會就這麼輕易放棄。

他還想再掙紮一下。

硬著頭皮繼續辯護。

隻可惜,

羅浩的辯護詞幾乎是剛一出口,便被張三言辭犀利地駁倒。

根本就站不住腳。

局勢越來越差。

就算程怡然這個法盲都感覺到不對勁了,額頭冒汗,神色慌張。

眼神之中也透露著不安。

............

這場法庭辯論從上午開始,一直到下午四點多才結束。

除了中午休息了一個小時之外,張三和羅浩一直在激情辯(對)論(噴)。

不得不說,

羅浩確實還是有兩把刷子的,換做其他律師站到張三對麵,恐怕一回合就躺下了。

羅浩能堅持這麼久,已經足以自傲。

而且他也很有韌性,即便在局勢不妙,並且是越來越不妙的情況下,還是一直堅持著,抗爭著。

雖然並沒有扭轉局勢,但最起碼,也算是儘力而為了。

............

“咚——”

法官陳立軍重重敲響法槌,也算是讓羅浩得到了解脫。

聽到法槌響起的瞬間,

羅浩如釋重負,整個人都輕鬆了無數倍。

重重地靠在椅子後麵。

“羅律師,現在......什麼情況啊?”

程怡然忐忑不安地問道。

羅浩心累,沒說話。

指了指法台。

陳立軍的聲音傳來:“被告人,現在可以進行最後陳述。”

“咕嚕!”

程怡然咽了下口水。

緩緩站起身,

顫聲開口道:“我知道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我不應該遛狗不牽繩,我不應該亂說話,我更加不應該明知道蛋蛋換了狂犬病也不處理......我隻是,我隻是舍不得它......我現在正式向原告道歉,我也願意儘最大可能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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