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樂隻拉過繩索,將站在高明禮旁邊的船家拉過來。
衙役還以為李樂隻是說笑的,突然看到被五花大綁起來的人,先是詫異了一會,後仔仔細細看被綁住的人。
相貌衙役十分熟悉,這不就是一直在渡口擺渡的船家,叫高大壯。
也不知道犯了什麼事,居然被李神仙抓過來了,心裡剛升起這個念頭,衙役猛然覺得似是有哪裡不對勁。
挑眉狐疑地看向李樂隻,問道:“李神仙,剛剛風大,你說的話我沒有聽清,你能再說一遍嗎?”
他剛剛沒有聽錯吧,李神仙居然說高大壯手裡頭有人命,不可能啊。
高大壯的事他也是聽過一耳,現在是過得比較潦倒,做的事情也為人不齒,可他從前,也是能幫就會幫彆人的人,還會不收年老人的錢,渡他們過江。
這樣的人,手裡頭怎麼會有命案呢。
也沒見哪家人前來報案,會不會是李神仙弄錯了,衙役狐疑地看向李樂隻。
衙役也知道李神仙從未算錯過,便沒有將心底的疑問問出口,而是同李樂隻道:“李神仙,你先等一會,我這就去稟明大人。”
衙役說完,扶著佩刀,轉身小跑朝衙門裡頭跑去,急匆匆來到縣老爺麵前,和縣老爺說這件事。
胡縣令捧著茶,茶水滾燙,正吹著茶準備小飲一口,就聽到衙役說李樂隻來了,他先是怔愣了一會兒,立馬放下手裡的茶,問道:“你剛剛說什麼?”
李道長將高大壯捆過來了,還說高大壯手裡頭有人命官司。
不會吧……
胡縣令完全不相信,在他的管轄內,居然有人命官司發生,還是看著很老實巴交的船夫。
他來大安縣赴任的時候,還曾在渡口見過高大壯,那是個比較熱心的青年。
那時,胡縣令看到這一幕,深感大安縣民風淳樸,而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多年後再聽到他的名字,居然說他是殺人凶手。
胡縣令撚了撚胡子,終究沒有說什麼不可能的話,他見過的人,經曆過的事已非剛赴任時的他能相比的。
即使再不可能,也有萬分之一的可能事情是真的。
胡縣令整理好自己的衣著後,戴上放在一旁的烏紗帽,工工整整地戴好,淺笑的嘴角瞬間下壓,麵容嚴肅。
“升堂,”他一甩衣袖,抬步朝身後走去,坐在明鏡高懸的牌匾下。
“帶原告與被告進來。”
一聲令下,衙役立馬出去請李樂隻,同他說大人已經接下案子,李神仙可有把握?
李樂隻沒有任何表情,也沒有點頭,更沒有回話,他也不知道自己算的是不是正確的,但不管是不是真的,他也不會放過疑犯。
按照律法,疑罪從無,沒有任何證據,或者證據不充足,都不會追究。
但李樂隻並不想將船家的事當疑罪從無,不想輕易放過他,也許是因為被賣掉的孩子,又或許是因為那位被船家
殺死的人。
李樂隻沒辦法當作不知情,若是真的,能夠懲治凶犯自然是好事,若不是真的,他也會因為此事付出應有的代價。
李樂隻替船家鬆綁,已經來到衙門麵前,也不用捆著人怕其逃脫。
船家揉了揉手臂,當著衙役的麵他完全不敢造次,卻也不想麵對縣令,嘴角僵硬地揚起,討好道:“大人,你也是知道我的,我是個老實本分的人,怎麼會殺人呢,這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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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敢當著兩人的麵,說是兩人對他的汙蔑。
船家搓了搓手,靜等著衙役的答複。
衙役看了他一眼,“大人已經接了案子,豈是你說是誤會便能算了的,一切要等大人定奪了再說,至於你是不是有命案,也要等我們調查後才知曉。”
“公堂之上,不會冤枉你的。”
衙役說完,對兩人擺出手勢,請兩人見去。
*
李樂隻再一次踏進了衙門裡頭,上一次還是被告,這次成了原告。
“大人,”李樂隻見了禮後,便站在那,他還是不習慣動輒跪來跪去。
也幸虧他是個有本事的人,胡縣令自然不會因此小事得罪他,便默許了李樂隻站著回話。
“原告李樂隻,你指證被告高大壯殺人可有證據,公堂之上,可不得隨意汙蔑他人,若無證據,輕易說他人身負命案,需庭仗三十,以儆效尤。”
“不可隨意興訟起訴,”胡縣令喝口茶,潤潤嗓子,他也不想因此庭仗李道長,可規矩就是規矩,不會因一人而改變。
若今日因李道長而網開一麵,以後是個人都敢汙蔑他人,一切都亂套了,製度何在。
高大壯哭喊道:“大人,你可要為小人做主,原本我是想問問這位道長一年前的事,誰知道這位道長居然讓他的徒弟揍我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