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高大壯哭喊冤枉,胡縣令更氣,“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敢狡辯。”

還喊冤枉,這天底下有誰比他還冤。

人在家中坐,災從天上來。

這樁案子處理不好,他項上的烏紗帽還要不要了!

胡縣令氣。

氣得他都不想看見高大壯的臉,免得給他氣的,衝過去給他幾腳,丟了自己的顏麵。

“大人你消消氣,莫要為此等不值得的人動怒,”師爺在一旁小聲安撫著。

見縣令緩過來後,師爺又小跑回到自己案桌前,伏案記錄此案件。

胡縣令緩和怒氣,儘量讓自己顯得心平氣和,沉聲道:“你平日裡逛賭.場,買酒的錢從何處來的?”

被縣令問起此事,高大壯不敢直視縣令的眼睛,他跪伏在地上,支支吾吾說不出話來。

他哪裡能說清楚錢是從哪來的,他父母早死,嶽父嶽母也不在人世,不然,他哪敢賣妻賣女。

如今,他孤苦伶仃一人,又沒有親戚朋友。

誰又會借他二十兩銀子。

“嗯?”胡縣令輕疑一聲,便嚇得高大壯魂飛魄散,完全不敢有半點拖延。

急急脫口而出,“是我女兒給我的,她……她們知道我沒什麼錢,這才給我錢孝敬我,我是她們的父親,給錢也是應該的……”

說到最後一句,高大壯聲音越來越小,也不知道是心虛還是什麼,他趴在地上,完全不敢看周圍人的眼神。

放在地上的手指也緩緩收攏,他說謊了,女兒根本不會給錢給他。

自從他賣掉女兒後,便沒見過她們三人一次,也不知道她們的情況。

但他不說是女兒給的,他就要被認為是殺人凶手了。

他不想去坐牢,他還想活著。

隻能希望女兒能夠替他作證,是她們給的錢,不然……

高大壯也不知自己的下場會是怎樣。

高大壯安慰自己,不過是二十兩,不過是死了個人,他應該不會被處死的。

最多最多被打上幾十棍子,關押牢裡,受點苦頭。

*

胡縣令沒想到高大壯還能找到理由,但既然他都這麼說了,胡縣令也沒有辦法,不能強行給人定罪。

所以胡縣令又派人去將高大壯賣掉的女兒找來。

衙役走了後,沒多久回來了,麵色十分複雜,他走到胡縣令耳邊說道:“大人,高大壯的大女兒已經死了,死在了四月前。”

時間剛好在高大壯殺人的那段時間死去。

因高大壯的大女兒死的並不是很光彩,那戶人家也閉口不談,衙役也沒有辦法,隻好先回來回稟縣老爺。

“死了?”胡縣令驚訝,完全不敢相信,好端端的人怎麼就死了。

衙役麵容複雜,又不好當著眾人的麵說出口,便附在縣老爺耳邊說道:“是虐待死的,那家人本就不正常,不然也不會花二十

兩銀子買高大壯家的女兒。”

那戶人家是他們縣裡有名的人家,誰家有女兒的都避開著走,就怕被那戶人家看上。

虎毒尚有不食子的。

誰能想到高大壯這樣看著老實本分的人,居然會將孩子賣給那樣的人家裡頭。

現在倒是不好辦了,若高大壯一口咬定是他死去的女兒給的錢。

這案子可沒辦法偵查下去。

即使船下有物證,高大壯也能說是李道長放到他船下的,除非李道長還能算到彆的物證,能定高大壯罪的物證。

胡縣令也察覺到了難辦。

他暗藏著不善看著高大壯,又小聲問衙役:“你們在他的家中可有搜出物證?”

衙役略微搖搖頭,他們已經翻遍了,高大壯家徒四壁,哪裡有地方能夠藏東西。

而高大壯聽到他女兒死後,心中竊喜,死了好啊,死了就死無對證了。

無人能夠說清楚他二十兩銀子是從什麼地方得到的,他完全可以推到他死去的大女兒身上。

真是他的好女兒啊。

死了都能救他一命,沒有白養她。

高大壯立馬抓住機會道:“大人明鑒,我的錢是我大女兒給我的,絕沒有殺人啊,還請大人還小人清白。”

高大壯連連磕頭,聲音淒切。

胡縣令皺了下眉頭,完全不想理會高大壯,卻又不得不理會。

胡縣令道:“若你是無辜的,本官自會還你清白,公堂之上,莫要吵鬨。”

胡縣令將希望放在李樂隻身上,問道:“李道長,你可還有證據證明高大壯殺人?”

李樂隻正要開口說。

這時,外麵走進來一人,穿著較為常人比較富貴,他走上公堂後,對胡縣令道:“大人,小人是買走高大壯女兒的管家,老爺聽到高大壯出了事,特意派小人前來看看,方才在外麵,聽到老爺的小妾私自交給高大壯二十兩銀子,小人懷疑,這筆錢是小妾偷竊。故而,小人想高大壯還這一筆竊款,若不還,小人便要當堂狀告高大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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