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高大壯哭喊冤枉,胡縣令更氣,“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敢狡辯。”
還喊冤枉,這天底下有誰比他還冤。
人在家中坐,災從天上來。
這樁案子處理不好,他項上的烏紗帽還要不要了!
胡縣令氣。
氣得他都不想看見高大壯的臉,免得給他氣的,衝過去給他幾腳,丟了自己的顏麵。
“大人你消消氣,莫要為此等不值得的人動怒,”師爺在一旁小聲安撫著。
見縣令緩過來後,師爺又小跑回到自己案桌前,伏案記錄此案件。
胡縣令緩和怒氣,儘量讓自己顯得心平氣和,沉聲道:“你平日裡逛賭.場,買酒的錢從何處來的?”
被縣令問起此事,高大壯不敢直視縣令的眼睛,他跪伏在地上,支支吾吾說不出話來。
他哪裡能說清楚錢是從哪來的,他父母早死,嶽父嶽母也不在人世,不然,他哪敢賣妻賣女。
如今,他孤苦伶仃一人,又沒有親戚朋友。
誰又會借他二十兩銀子。
“嗯?”胡縣令輕疑一聲,便嚇得高大壯魂飛魄散,完全不敢有半點拖延。
急急脫口而出,“是我女兒給我的,她……她們知道我沒什麼錢,這才給我錢孝敬我,我是她們的父親,給錢也是應該的……”
說到最後一句,高大壯聲音越來越小,也不知道是心虛還是什麼,他趴在地上,完全不敢看周圍人的眼神。
放在地上的手指也緩緩收攏,他說謊了,女兒根本不會給錢給他。
自從他賣掉女兒後,便沒見過她們三人一次,也不知道她們的情況。
但他不說是女兒給的,他就要被認為是殺人凶手了。
他不想去坐牢,他還想活著。
隻能希望女兒能夠替他作證,是她們給的錢,不然……
高大壯也不知自己的下場會是怎樣。
高大壯安慰自己,不過是二十兩,不過是死了個人,他應該不會被處死的。
最多最多被打上幾十棍子,關押牢裡,受點苦頭。
*
胡縣令沒想到高大壯還能找到理由,但既然他都這麼說了,胡縣令也沒有辦法,不能強行給人定罪。
所以胡縣令又派人去將高大壯賣掉的女兒找來。
衙役走了後,沒多久回來了,麵色十分複雜,他走到胡縣令耳邊說道:“大人,高大壯的大女兒已經死了,死在了四月前。”
時間剛好在高大壯殺人的那段時間死去。
因高大壯的大女兒死的並不是很光彩,那戶人家也閉口不談,衙役也沒有辦法,隻好先回來回稟縣老爺。
“死了?”胡縣令驚訝,完全不敢相信,好端端的人怎麼就死了。
衙役麵容複雜,又不好當著眾人的麵說出口,便附在縣老爺耳邊說道:“是虐待死的,那家人本就不正常,不然也不會花二十
兩銀子買高大壯家的女兒。”
那戶人家是他們縣裡有名的人家,誰家有女兒的都避開著走,就怕被那戶人家看上。
虎毒尚有不食子的。
誰能想到高大壯這樣看著老實本分的人,居然會將孩子賣給那樣的人家裡頭。
現在倒是不好辦了,若高大壯一口咬定是他死去的女兒給的錢。
這案子可沒辦法偵查下去。
即使船下有物證,高大壯也能說是李道長放到他船下的,除非李道長還能算到彆的物證,能定高大壯罪的物證。
胡縣令也察覺到了難辦。
他暗藏著不善看著高大壯,又小聲問衙役:“你們在他的家中可有搜出物證?”
衙役略微搖搖頭,他們已經翻遍了,高大壯家徒四壁,哪裡有地方能夠藏東西。
而高大壯聽到他女兒死後,心中竊喜,死了好啊,死了就死無對證了。
無人能夠說清楚他二十兩銀子是從什麼地方得到的,他完全可以推到他死去的大女兒身上。
真是他的好女兒啊。
死了都能救他一命,沒有白養她。
高大壯立馬抓住機會道:“大人明鑒,我的錢是我大女兒給我的,絕沒有殺人啊,還請大人還小人清白。”
高大壯連連磕頭,聲音淒切。
胡縣令皺了下眉頭,完全不想理會高大壯,卻又不得不理會。
胡縣令道:“若你是無辜的,本官自會還你清白,公堂之上,莫要吵鬨。”
胡縣令將希望放在李樂隻身上,問道:“李道長,你可還有證據證明高大壯殺人?”
李樂隻正要開口說。
這時,外麵走進來一人,穿著較為常人比較富貴,他走上公堂後,對胡縣令道:“大人,小人是買走高大壯女兒的管家,老爺聽到高大壯出了事,特意派小人前來看看,方才在外麵,聽到老爺的小妾私自交給高大壯二十兩銀子,小人懷疑,這筆錢是小妾偷竊。故而,小人想高大壯還這一筆竊款,若不還,小人便要當堂狀告高大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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