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光耀曆891年。

被封印了兩百年的魔族自深淵複出。

此時的人類,已經在光明神殿與神母的庇護下安逸了太久,王國幾乎要把這個深淵之下的可怖種族遺忘。隻有那些白發蒼蒼、牙齒鬆動的老者,才會不厭其煩地在孫輩麵前講起惡魔的故事。

“它們的頭頂有著巨大的盤角,身上遍布醜陋的鱗片,還有尖利的爪和牙齒但最可怖的是,這個種族有著一顆天生殘忍邪惡的……嘿,聽著,聽著,小東西。你再哭,晚上就有魔王來把你抓走,吞到肚子裡!”

“爺爺騙人!爺爺騙人!媽媽說,魔族早就被關在深淵裡麵啦,魔王早就死啦!”

“噢,小東西,你不知道魔王會複生嗎?”

“那也會有神子大人再次殺掉它的,歌裡都這麼唱!”

……

風沙裹挾著血的氣息,鑽過土牆之間的斷壁。

“複生”的魔王正百無聊賴地坐在大帳正中,他有著曳地的漆黑長尾,以及一對過分吸引視線的殘角——但除此之外,他的麵龐年輕,五官深邃。如果不是個生長著鱗片的異族,看到他的所有人都必然會驚歎一句英氣。

此時,他正用指甲尖蘸著紅墨水,在羊皮地圖上畫出一道血紅的線——從深淵,縱橫到王城。

大帳外麵突然響起了一陣陣哀嚎聲,血味也變得更重。

那並不是在交戰,而是在處刑。

自從陰冷黑暗的深淵裡爬出來,踩上這富饒溫暖的土地之後,這群魔族簡直像是瘋了,一路燒殺劫掠,根本壓製不住。

昏耀狠狠處理了一批胡作非為的士兵,小錯斷角,大錯砍頭,這才勉強找回一些軍紀。

“沒辦法,”首領貞讚坐在旁邊,“我們深淵的勇士,不像人類那樣懦弱貪生,可太不怕死的家夥有時候也難管……”

說到這裡,這位身材壯碩的中年女魔眼前一亮,說:“啊,說起人類,我的親衛昨天抓了一個好看的人類獻給我。”

“哎呀,我可從沒見過這麼細皮嫩肉的小家夥。脾氣也可愛得很,尤其是衝著我無助地哭喊的時候……我都忍不住想將他帶回深淵裡養了。”

昏耀忽然抬頭: “人類也能帶回去養?”

他似乎一下子有了興趣,扔下手裡的地圖,坐直了問:“怎麼養?”

貞讚搖頭:“養不久,養不久!不過嘛,能多品嘗幾個月也不錯。”

好啊,原來貞讚也不會養。魔王掃興地把臉轉回去了。

不過也是,在絕大多數魔族眼裡,人類再漂亮也是漂亮的賤皮豬,如果帶到深淵,大概也就是個被當成畜生養的命運。

看來,如果想要學習怎麼把人類養得久,還得自己下功夫,魔王暗想。

在王的授意下,魔族大軍選擇了最冒險的戰略。

這群素來好戰的異族,卻並未在任何一座城池下久留,直接往人類國土的中央縱深而去。

昏耀將魔族大軍帶出深淵之前精挑細選了兩個月,最後配備的全是最健壯的角馬和最嫻熟的騎兵。如果全力奔襲,人類軍隊的坐騎根本追不上。

對於這種高速行軍,首領瓦鐵率先不滿起來。

“吾王。”他喊,“為什麼不允許攻打城池?我的勇士們都疲憊了,需要美酒和鮮肉!”

昏耀騎在角馬上,回頭看向被拋在後麵的城池輪廓,冷笑道:“靠近深淵的那幾座邊城,都隱隱有光明法力的氣息……有人提前做過準備。你想送你的勇士們去死嗎?”

首領黑托爾大聲嚷嚷:“吾王,人類的法力有什麼了不起?難道還能比得過我們魔族的魔息?何況就那點法力,最多就是一個防禦陣。單靠我黑托爾一個,也能給它錘爛!”

昏耀指了指自己的斷角:“有的人類早在七年前就知道來射魔王的角,深淵周圍的幾座城池會毫不設防?”

“至於美酒和鮮肉,”魔王揚頭,眯眼讓日光灑在臉上,“最美的酒,最鮮的肉,都在人類的王城。那裡的好東西,才配得上我們的勇士。”

……

那天傍晚,魔族大軍在一片荒郊安營紮寨。四周沒什麼人煙,附近隻有一座空蕩蕩的小神殿。

黑托爾指著金燦燦的光明神母像,率先大聲嘲笑:“這群愚蠢的人類賤豬,居然把神殿修得富麗堂皇,好過自己住的房子!”

“——現在呢,也沒見什麼狗屁光明神來拯救這群可憐的信徒啊!”

那座神像很快被打爛了,慘兮兮地隻剩半個身子。魔族們將神母金像往外麵的荒郊野嶺裡一丟,自己輪換著坐上神台,嬉笑耍鬨起來。

昏耀沒摻和這場無聊的鬨劇,他看紮營已畢,就騎上角馬,點了十幾個親衛親自出去勘察。

回來的時候火燒雲鋪滿了天際,那座被魔族占領的光明神殿裡,有人在顫顫巍巍地唱歌。

由於一些眾所周知的過往,魔王對光明神殿總是比尋常魔族惦記得更多些。他尋思是不是哪個神職人類來不及逃走被抓了,頓時有了點興趣。

昏耀吩咐親衛先回大帳,自己連坐騎都不下,直接縱馬而入。

結果卻令他有些掃興。

裡麵唱歌的並不是這座神殿的神職。而是貞讚之前提到的人類俘虜:一個長得十分白淨秀氣的男人,或者說男孩兒,看起來隻有十八九歲。

&nb-->>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