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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案是件嚴肅的事情,國法、天理、人情缺一不可。
許遵一直是這麼認為的,也一直都是這麼做的。
十幾歲的小姑娘預謀殺人有罪,但是小姑娘在為母守孝期間被叔父逼著嫁給年齡足夠當她爺爺的老光棍心裡有怨氣很正常,即便有罪也不當是死罪。
阿雲在案發後沒有畏罪潛逃,被帶到縣衙後就交代了罪行,主動自首可以從輕發落。
且大宋律法規定守喪期間不許婚嫁,阿雲和韋大的婚事不成立,罪名就不是十惡不赦的謀殺親夫,而是普通人之間的行凶未遂。
許知州對被迫嫁人的小姑娘心生憐憫,如果阿雲知道她和韋大的婚事不合法直接告上縣衙就能擺脫這樁婚事的話,或許就不會淪落到現在這個地步。
不過村子裡的事情多是家族內部解決,小姑娘知道婚事不合法隻怕也找不到能為她做主的官。
清官難斷家務事,沒有官員喜歡接手這種案件。
唉,難辦。
蘇景殊看完許遵的複審結果,再想想《刑統》中關於殺人案的判定,感覺這事兒L還有的糾纏。
普通人行凶未遂然後向官府自首隻需要流放,就算是流放三千裡也有可能保住性命,比謀殺親夫斬首示眾輕的多。
問題是,許大人的改判彆人認可嗎?
蘇通判很發愁。
他也覺得行凶殺人的小姑娘情有可原,真要是窮凶極惡之輩不會連砍十幾刀都沒把人砍死,阿雲要殺韋大應該就是接受不了嫁給老光棍。
案子簡單清楚,犯人供認不諱,除了許大人,絕大部分官員都會和縣衙一樣說阿雲是謀殺親夫。
世道對女子不公平,從古至今一直到後世都沒變過,沒有人會在乎阿雲為什麼嫁給韋大,他們隻在乎韋大和阿雲是夫妻,即便這對夫妻的年齡差了三四十歲。
夫殺妻是家事,隻要妻子的家人不去鬨,夫家很容易就能找到借口將事情遮掩過去。
妻殺夫是十惡不赦的惡逆之罪,不管妻子在動手之前遭受過怎樣的虐待,隻要她提刀殺害丈夫,最後等著她的都是斬刑。
斬刑,死刑中的極刑,在民間的威懾程度僅次於淩遲。
唉,難辦。
知州大人和通判大人心裡都沉甸甸的,不知道案卷送到京城會得到什麼樣的答複,刑部和大理寺的官員又會是什麼看法。
但凡韋大真的被殺他們都不會這麼發愁,殺人肯定要償命,現在韋大隻被砍掉一根手指頭,謀殺案並沒有發生,就這麼判阿雲死刑未免過於嚴苛。
慈悲之心不能少,他們得合理合法的保住阿雲的性命。
蘇通判和許知州在書房裡討論了半晌,案子本身沒什麼問題,問題是如何定罪,討論了半晌什麼都沒有討論出來,直到傍晚邁著沉重的步伐回到家中也沒能輕鬆下來。
天氣越來越冷,冷到連內力深厚的江湖高手都不樂意出門挨凍。
白玉堂最近熱衷於窩在房間看話本,他和沈仲元不一樣,老沈和小小蘇大人一樣都要去衙門點卯,他連點卯都不用,俸祿還比州衙所有官都高。
令人羨慕嫉妒恨的官生。
蘇大人出門時開開心心回來時唉聲歎氣,嚇的白五爺連話本都看不下去了,“馬上就要封印,又出什麼事兒L了?”
不是他對蘇大人不放心,而是蘇大人實在沒法讓他放心。
他們最近沒往外跑,難不成是來自京城的發難?
“不是來自京城的發難。”路上已經聽完案子來龍去脈的小諸葛低歎一聲,“是要朝京城發難。”
蘇景殊有氣無力的趴在桌上,“我有預感,案子送到京城可能要吵翻天。”
前不久官家還借小金大腿寫信機會讓他消停幾天好過年,結果可好,年還沒過就出了新案。
登州以前有那麼多案子嗎?是不是他和登州八字相衝?水土不服?流年不利?
天呐,這日子可怎麼過啊?
白五爺越聽越懵,這都什麼跟什麼?
“什麼叫要朝京城發難?你們準備造反?”
“不是造反,是出了個謀殺的案子。”蘇景殊又歎了一口氣,“謀殺未遂,比造反還難辦。”
真要是造反反而好辦,登州的禁軍正愁沒機會立功,他們巴不得有個山頭給他們清剿。
因為程元李坤的事兒L,登州禁軍的指揮已經換了一遍,新上任的指揮使、團練使、都監、統製們到登州後全都清正廉明體恤下屬,彆說貪汙受賄克扣軍餉了,連私底下的酒宴都不敢多喝酒。
前車之鑒後事之師,他們還沒囂張到登州官場剛被清理過就在這兒L惹是生非。
許知州和蘇通判哪個都不好惹,前一波雞死的很慘,他們可不想當儆猴的下一波雞。
白玉堂將翻出來的話本收好,準備聽他們講到底是個怎麼難辦的殺人未遂。
殺人案很好判,殺人償命,殺人未遂也很好判,按照律法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有什麼難辦的?
殺人的人難辦?還是被殺的人難辦?
人不是沒死嗎?難道是半死不活?
“人沒死,隻是被砍掉了一根手指頭,殺人的人和被殺的人也都不難辦,倆人都是普通的村民。”蘇景殊蔫兒L了吧唧的說道,“犯人是個叫阿雲的小姑娘,從小和母親相依為命,前不久她母親去世,叔叔為了幾擔糧食的聘禮將她嫁給一個老光棍韋大,她不願意嫁給韋大又反抗不了叔叔,於是趁夜要砍死韋大,奈何人小力微砍了十幾刀隻砍掉了韋大一根手指頭。案子的情況很明了,現在難的是怎麼定罪。”
“這有什麼難的?”白五爺眉頭一豎,“先讓那小姑娘把老光棍殺了,然後再找個門派當個江湖俠女,從此行俠仗義浪跡天涯氣死她叔。”
說一千道一萬,這事兒L就是備受壓迫的可憐少女絕望之下才舉起屠刀、不、小刀,他要是那個那個小姑娘,他不光拿刀砍那老光棍,
他連逼他嫁人的叔叔族老一起砍。
欺淩孤女欺負的那麼理直氣壯,賠條命不過分吧?
白五爺急公好義鋤弱扶強,最見不得這種欺淩弱小的行為,也就是這兩年知道遇到惡人要送官,要是前幾年,他手裡的大刀比官府的鍘刀動的還快。
見鬼的聘禮婚嫁,批層婚嫁的皮就能遮掩他們買賣孤女的事實嗎?
殺掉!通通殺掉!
沈仲元:……
雖然很凶殘,但是他也想這麼說。
朝廷嚴禁買賣人口,人牙子拐子強買強賣朝廷還能打擊,這種長輩族老不乾人事欺負孤女的事情官府衙門想管都沒法管。
那是人家的家事,官府跟著瞎摻和什麼?
官府有權管很多事,但是收稅這些基層治理都得底下人來,鄉老族老想給官府衙門找麻煩也不難,所以官府也不樂意摻和這種事情。
真要是倒黴催的遇到這種事情,除了自認倒黴幾乎沒有彆的出路。
造孽啊。
蘇景殊也想和他們倆一樣說殺就殺,可是不行,他是講道理的朝廷官員,“現在的問題是,縣衙以謀殺親夫的罪名判了阿雲死刑。()”
白玉堂:???
白五爺脫口而出,“那個韋大不是沒死嗎??()_[()]?『來[]_看最新章節_完整章節』()”
人又沒死憑什麼要阿雲償命?實在不行就償他一根手指頭。
“按照律法,圖謀殺人已殺者斬,已傷者絞,即便韋大沒死,謀殺已傷也要判處絞刑。”來到登州後對《刑統》深有研究的蘇通判解釋道,“即便可以用為母守喪期間婚事不成立為理由駁回縣衙所定的謀殺親夫之罪,想保住阿雲的性命也不容易。”
謀殺親夫是這個案子中最好駁回的一點,隻要婚事不成立阿雲和韋大就不算是夫妻,不算是夫妻自然就稱不上謀殺親夫。
奈何《刑統》中對謀殺罪的界定非常細致,已經殺人的是斬首,殺人未遂導致受傷的判處絞刑,就算沒人受傷,隻要付諸實踐也得流放三年。
幸好官家登基的時候曾發布詔令說過:“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從謀殺減二等論。”
要是沒有這個自首可以從輕處置,就算阿雲自首也得判處絞刑。
案子最好的走向是刑部和大理寺認可許大人的判法,先把謀殺親夫給撤掉換成普通人之間的謀殺,然後再以主動供認減輕兩等為由從輕發落,如此一來就能從死刑變成流放。
怕就怕刑部和大理寺都不認可許大人的判法。
白玉堂對律法了解的不多,聽到這裡忍不住罵道,“許大人的判決有理有據,刑部和大理寺憑-->>